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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4下半年西安市雁塔区教师资格证书补发、换发

2024下半年西安市雁塔区教师资格证书补发、换发、信息更正公告 为了规范雁塔区教师资格证书补发、换发及信息更正工作,教师资格证书持有人的合法权益,依照《〈教师资格条例〉实施办法》、《教师资格证书管理规定》、《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暂行办法》、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《关于规范教师资格证书补发换发工作的通知》和《陕西省教育厅关于规范教师资格证书补发换发工作的通知》等有关规定,雁塔区教育局现将2024年下半年教师资格证书补发、换发、信息更正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 一、受理范围 雁塔区教育局颁发的教师资格证书(区县教育行政部门颁发的教师资格证书的补发、换发、信息更正工作请申请人关注区县教育局发布的公告)。 二、教师资格证书补发、换发、信息更正的情形 (一)教师资格证书补发的情形为:教师资格证书遗失; (二)教师资格证书换发的情形为:持证人的教师资格证书有严重损毁现象,影响正常使用; (三)教师资格证书信息更正的情形为:教师资格证书信息不规范或错误,包括持证人的个人信息、证书号码等。 三、教师资格证书补发、换发、信息更正的程序 (一)申请人向发证机构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应材料。发证机构为雁塔区教育局,申请人向雁塔区教育局提出申请; (二)发证机构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; (三)发证机构审核合格之后进行信息录入,制证并发放证书。区县教育局补发换发证书发放工作以我局发布的公告为准。 四、教师资格证书补发、换发、信息更正需要提交的材料 (一)申请补发、换发教师资格证书,需向发证机构提交以下材料: 1.《教师资格证书补发换发申请表(适用于中小学)》(见附件1)一式二份(幼儿园、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证书同样适用该表); 2.《教师资格认定过渡申请表》(96年的证书)或《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》(2001年—2023年的证书)复印件一份,由档案保管机构注明“与原件一致”,并加盖档案保管机构公章; 3.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1份(审核原件,留存复印件); 4.近期免冠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1张(背面写清楚姓名、资格种类、任教学科),与《教师资格证书补发换发申请表》中照片同底版; 5.如委托他人办理,除提供以上1-4材料外,还需提供委托人(持证人)出具的委托书(见附件3)、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(双方的身份证正反两面复印到同一张A4纸上)。 注:换发教师资格证书,还需提供教师资格证书原件。 (二)教师资格证书信息更正应提交以下材料: 1.《教师资格证书信息更正备案表》一式二份(见附件2); 2.《教师资格认定过渡申请表》(96年的证书)或《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》(2001年—2023年的证书)复印件一份,由档案保管机构注明“与原件一致”,并加盖档案保管机构公章; 3.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1份(审核原件,留存复印件); 4.教师资格证书原件; 5.更正证书上身份证号码,需提供公安部门出具的《身份证号码变更证明》原件及复印件1份(审核原件,留存复印件); 6.如委托他人办理,除提供以上第1-5项材料外,还需提供委托人(持证人)出具的委托书(见附件3)、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(双方的身份证正反两面复印到同一张A4纸上)。 五、时间安排及办理地点 1.收取资料时间安排:2024年9月23日——9月27日,上午9:00-11:30,下午2:00—5:30。 2.雁塔区教育局受理地点:雁塔区教育局人事科1(地址:雁塔区健康东路20号) 公告未尽事宜可拨打电话:85381282咨询。 附件1:教师资格证书补发换发申请表(适用于中小学).pdf 附件2:教师资格证书信息更正备案表.pdf 附件3:委托书.pdf 西安市雁塔区教育局 2024年9月18日 原标题:西安市雁塔区教育局 2024年下半年教师资格证书补发、换发、信息更正公告 文章来源:http://www.yanta.gov.cn/xwzx/tzgg/1836311368620879873.html
2024下半年西安市雁塔区教师资格证书补发、换发